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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审计厅推行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 助推依法审计

  有104人浏览   日期:2018-01-31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3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和规范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法治意识,提高审计质量和审计执法水平,日前,辽宁省审计厅决定开始推行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审计执法、行政复议、规范性文件制定及重大决策等方面为审计厅提供法律咨询和意见建议,帮助解决日常工作中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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